声明人:刘桂琴
2008年7月24日,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家中“入户调查”,让我签字,我给签了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7/1854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