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栾华民
我97年底得法。迫害开始后,由于自己的执著和无知做了很多不利大法的事情。其中我说过“不炼了”,还有我曾经签过“不参加大法活动”的字,我声明:这些行为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跟随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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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0/1856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