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中月
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三十天。在出来的时候,邪恶叫我签字,我看都没看就签了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签字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0/1856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