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翠红
2008年9月5日把我在劳教所,所说过的和写过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从新回到正法中来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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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0/1856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