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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明亮

    我于96年得法。99年7月20大法遭迫害时,8岁的我并没有站出来,反而因为环境的改变而堕为常人。在这段时间里,我做了很多对师、对法不利的事,如:直呼师父名字,并说师父如何不好,间接导致大法书籍被毁坏等等。现在我又从新得法,对于之前犯下的错误感到十分痛悔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1/18567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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