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郎春英
在奥运前几天,我散发真相资料,被邪恶抓去,半天才放回。在那里,邪恶强迫我签了名,按了指印。严正声明: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我信师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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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1/185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