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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永杰 2005年10月29日,由于被不明真相人举报,我被国保大队三人从家里劫持到拘留所。在拘留所,恶警强行给我灌食。因我那时学法不深,人心很重,见到家里的亲人后,在情的诱惑下,稀里糊涂的在丈夫写的所谓“决心书”上签了字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回到家后,我心里一直很痛苦,并且越来越消沉。在同修长时间的鼓励帮助下,尤其是看了师父《对澳洲学员讲法》后,我决心从新精進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签字的“决心书”作废。抓紧时间,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不足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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