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祖志
在“奥运”前夕,在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正念不足,写下了“不外出”的保证,事后很后悔,我现在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继续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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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2/185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