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龚燕俊 一九九九年,我的老公到北京去讲清真相,被邪党非法抓住、关押到看守所,邪党逼我签下“法轮功是×教”。被邪党利用,我做了许多对大法不利的事。修炼法轮大法后,使我深深受益。声明:自己从前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3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