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维佳

    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,在张贴真相标语时被警察绑架,在询问材料签了字,并按了手印,被非法劳教,也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3/185800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