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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长玉

    我是九七年得法开始修炼的。九九年7.20以后,做了不该做的事,交了大法书一本,被非法抄去一本,烧过经文,签过字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以法为师,正念正行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4/18585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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