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琴芳
2001年,在市610的洗脑班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,在大会上念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4/1858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