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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潘瑞芬

    我是1999年得法的,七二零后,被街道主任把大法书要去了,从那起就不学了。从二零零二年冬天,我又开始学法。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以前所做的一切都不对,这是邪恶迫害,不让我学,我不承认。我要加倍学法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随师正法,早日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5/18590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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