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花
我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。二零零一年,我儿媳因发真相资料遭受邪恶迫害,当时我错了一件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,让我儿子把大法书丢弃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听师父的话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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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6/1859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