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秀娇
本人在邪党迫害大法时所做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,写过的材料和签过的名一概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6/1859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