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纪刚、孔照、金文
违心的签了字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一切顺从邪恶的书面签字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6/1859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