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芳
我是97年得法的。99年7.20在邪党铺天盖地的打压下,自己怕心太重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大法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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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7/1860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