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英
当地派出所人员到家里,逼迫我们按手印,并给我们照像,我们没有坚决抵制。严正声明:自己当时配合邪恶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7/1860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