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永霞
我被邪党公安非法劳教一年,曾向邪恶说了、写了“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”,在此声明一律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7/1860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