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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岳钦

    2006年下旬的一天,我正在单位上班时被警察叫到派出所问话。他们问我炼功没,我说:“炼着呢。”一开始我做的堂堂正正,但到最后让我在所谓的口供上签字时,因为怕心的作用,怕不签字就会被劳教、拘留,我违心的签了我和我妻子(大法弟子)的名字。严正声明:当时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及签字全部作废。一切听从师尊教诲,认真做好三件事,弥补损失,重新投入到正法的洪流中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8/1860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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