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荣
我是九九年以前得法的,由于七二零中共邪党迫害大法,我听信了邪恶的谎言,写了“保证”。自从看了《九评》,我认清了邪党的真面目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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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8/1860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