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辉
我在出国后,我的家人因怕我修炼法轮功,而受到牵连,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向610办公室代我写下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在此声明,家人代写的一切作废,我要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18/1860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