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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珍 我是96年参加学法炼功的,炼功后觉得身心受益。98~99年,我抄写了《转法轮》。2000年恶党迫害大法时,由于当时我有怕心,就把抄写的大法书用水浸泡毁掉了。当时我没有认识到这么做是错的,后经过学法向内找,才认识到这么做是不对的。2003年,居民委搞什么“五敢”单子,让我签名。当时我没看具体内容是什么,就叫家人代签了。后来与同修沟通后,才知道单子的内容全是对师父的诽谤。这件事情一直使我很痛苦,觉得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以上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行为作废。今后我要认真学法,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所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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