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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谭永芳 我于一九九八年得法,修炼刚一年,邪党就不准炼了,我女儿非要把我请的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烧了,当时我放弃了修炼达三个月,以后又开始炼起来了。这些年,我也没有悟到烧书和师父法像是大罪过,直到现在才悟到,我是有大罪的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事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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