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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永庆 我于今年8月19日晚在广场被抓,在派出所拘留了15天。第三天,我从家人那里听说不写“保证”就可能被劳教一年。由于怕心,我就写了一个“不参加法轮功活动”的保证,也说了“不炼了”的话。现在我知道自己做错了,特此声明:所写“保证”、所说“不炼了”的话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更加精進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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