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申慧琴
单位的同事通知我带一张像片去公司公安科,说派出所的人找我,我去了。派出所的恶警要我填写一张表,我就和它们玩起文字游戏。声明:我的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0/186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