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汉英
2008年5月27日至5月31日,在派出所政法委公安的一些恶警的威逼下,别人见我不愿填表,就代替我填了,我声明:别人代我写的一切东西全盘作废。我要继续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0/186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