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凤珍
在邪党邪恶的迫害中,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,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阻止讲真相等等。严正声明:以前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跟上师尊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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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0/186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