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素琴
我犯下了滔天大罪,把大法书烧了,这是对大法、对师父最大的不敬,声明作废。为了弥补,我要实修大法,快快去掉常人心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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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0/186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