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龙凤云
99年邪恶迫害大法后,因怕心,放弃了修大法。我二女儿在单位还替我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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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1/1862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