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秀
7.20以后,在邪恶的高压下,由于怕心,我把师父的炼功音乐带烧毁了,做了不敬师、不敬法的事,对不起师父,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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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1/1862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