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春
我丈夫在派出所警察的高压威胁下,没经过我同意,替我签的所谓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无效,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心不动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圆满随师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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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1/1862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