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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谢嫦卿 2001年2月13日晚,我被镇政府带走,关了一个多月,逼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被迫“保证”在家里修炼。2003年6月3日晚10点左右,我在家被县公安局抓進看守所,后被送监狱。在监狱邪恶的强制高压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与法轮功决裂,不修炼大法”,还失去理智的写了骂师尊的话。我对不起师尊,真是后悔万分。严正声明:被迫所写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尊的话全部作废。走好今后的修炼道路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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