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悦兰
我2008年从拘留所回家时,对儿子违心的说过“不炼大法”的话,今天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的对不起大法的话,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不动摇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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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2/1863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