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明芬
以前向邪恶写了“保证”,给大法带来了损失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我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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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2/1863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