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丽珍、孔祥梅、小端
奥运前大队公安员领着乡干部到我家,由于有怕心,我说“不炼了”,现在我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2/1863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