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英
我今年51岁,我过去所说过的“不炼了”的话,所作过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最后加紧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2/1863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