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新华
两次被绑架到洗脑班,在邪恶的横幅上签了名,并违心的写了两份伤害师父和大法的“思想汇报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错事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:被非法关押期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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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4/1864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