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惠英
在看守所里,恶警把我的儿子、儿媳全部抓去迫害,我为了让它们放了孩子,出卖了同修,给大法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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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4/1864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