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云义、于仁风
我们是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份刚得法,由于对法理还不太明白,为了蒙骗邪党,写了不应该写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严正声明: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4/1864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