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新春
在警匪的高压迫害下,恶警所代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签字的“保证书”和指印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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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4/1864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