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彭高华 我于2008年8月11日中午在外面讲真相、发放光碟,不慎被人跟踪,被派出所非法拘留,后又被押往看守所关押30天。在这期间,由于我学法不深,意念不坚定,产生了怕被迫害、怕死的念头,又怕失去退休工资,执着钱财,于是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内容是“不炼法轮功了,不发放光碟和刻录光碟了”。这是给大法抹黑,对师父不敬,这是一个沉痛的教训。这是我学法不认真,对师父信念不坚定的表现。严正声明:我在看守所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我一定认真学法,痛改前非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,争取做一名精進的大法学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2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