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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芸彩

    我已得了法且在大法中受益,可由于我学法不深,私心重,执着于名利,对大法弟子发真相资料救人不理解,而且还反对。特别是《九评》出来后,更反映出我的怕心,我错认为钱是恶党给的,反对发《九评》,甚至说过“要是这样我就不炼法轮功了”的话。我真是愧对师尊的苦度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自己应救度的众生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认真学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补偿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5/18652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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