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昕
在刚学法时认识不清,在居委会强迫下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现严正声明所写、所说、所做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坚修大法,跟师父把家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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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5/1865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