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燕珍
二零零一年,单位集中法轮功学员开会,强迫写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,我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配合邪恶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6/1865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