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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姜宗明、兰玉莲

    我是九九年元月得法的,没得法前我大病有,小病更多。自从得大法后,全身毛病都没有了。99年7.20迫害开始时,我虽然没动手写“保证书”,但别人帮我写过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。我现在觉得这是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行为。严正声明:别人代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7/18664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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