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尹碧芳
5月16日上午10:00,在街上我正在给一名小伙子讲真相,他不但不听,反而恶意举报,被非法关到派出所时,按了拇指印,这是我最大的错误,声明作废。我定会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7/1866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