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庆学
2008年8月,恶警到我家非法搜查并让我签字,我就顺从了,过后想这是错误的,现在我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7/1866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