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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婷 在“奥运”期间,居委会、办事处、派出所找我签字“不去北京”,我没签,后我丈夫找来一张表让我签,由于怕心我签了字。邪党“十七大”时,区公安分局邪恶绑架,我签了字后,被非法送進拘留所。现声明:以上我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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