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原玲
被非法绑架、判刑、劳教。向邪恶写下了所谓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8/186717.html